如果公司借钱给公司,收取不高于年化24%利息,合法吗?

人民银行对于非金融机构从事借贷是明文禁止的。也就是说这种拆借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最终只能是本金得到保护,而约定的利息得不到保护。

谢邀。你问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公司能不能借钱给公司?这个行为合法吗?第二个是收取不高于年化24%利息合法吗?现在我就这两方面做解答。

一,公司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在不违犯下列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相互借款的。为此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合法的,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对此,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做明确解释。那么,哪些借款行为不合规,合法呢?且看该文件第十四条之规定:

只要不违犯上述规定,公司就可以借钱给公司,其行为是合法的。

二,公司借钱给公司收取利息问题。还是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下面规定与上面十四条规定出此同一文件)

从上看出,民间借贷,只要利率不超过24%,所收利息就是合法的。

总上所述,我可以回答你,公司借钱给公司(前提是借款行为不违法,违规),收取不高于年化24%利息是合法的。

谢邀!

1、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借贷行为是合法的。

以前基于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行为,认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是金融行为,会破坏金融秩序,企业无从事金融业资质的,企业之间借贷的合同是无效的。

但《合同法》和《物权法》出台后,物权的权利人有权依法自由的处分自己的财产,货币资金当然是属于他的财产,他当然可以处分。所以,明确规定企业之间的借贷有条件地认定为有效。这个条件就是为生产和经营需要而订立的借款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而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时说,1996年央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会破坏金融秩序,企业之间借贷的合同是无效的。2007年物权法出台,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权利人有权依法自由的处分自己的财产,货币资金当然是属于他的财产,他当然可以处分。所以,规定只要不是把钱拿去放贷,企业之间的借贷就是合法的。

但是公司间借贷其年利息必须在24%以下,如果双方自愿不超过32%也是可以的,超过就违法了,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只管收回本金!

高利贷行为目前虽不受法律保护,但也未入刑,没有将高利贷作为违法明目!只要无绑架等其他触犯刑法的行为,连法院都支持可以拿回本金!也就是很多高利贷借款时先收取利息将余款给你,但借条是全额,以此回避法律不支持高额利息的行为,你无法证明你已付利息的情况下,法院也会要求还的!所以需要谨慎借款!

2021-12-11

202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