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沈阳男子开车蓄意用积水迸溅交警被刑拘?

引述新闻——6月19日,网络上广泛传播一条视频,视频中显示沈阳一名驾驶人边开车边用手机进行摄像,当其驾车超过两名正在路面驾驶摩托车执勤巡逻的交警时,故意加速并将路面上积水迸溅到两名交警身上,同时配有戏耍言语旁白。李某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6月19日16时许,李某驾驶自己的一辆黑色越野车途经和平区南二环路南京街交叉口西侧时,出于恶作剧目的录制了自己加速超车故意将路面积水迸溅在两名交警身上的视频,后又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上。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行车中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以扣2分并处罚款50元的处罚。

首先我认为司机的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和不道德的,大家为什么会觉得判的重?可能和交警的身份有关,因为交警是执法者也是受害者,所以大家会觉得是在报复,这就涉及到现在社会的警民关系上了,司机敢直接拿交警开刀,这胆子是怎么练出来的呢?之前也许就已经在很多百姓身上试过了,只是没有证据证明才不了了之,如果事情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又会怎么说呢?说的难听点咒他去死都很正常,从图片上可以看出当时是在城市快速路上,如果因为司机的这种行为而造成交警的摩托车侧翻导致更大的交通事故发生甚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呢?我认为这种行为就该以危险驾驶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不知道怎么了,在一些人心目中,总是认为公安局和派出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才是警察,才不能随便挑衅,而交通警察就不是警察,就可以不服甚至可以挑衅,也许是交通警察在路上执勤,指挥交通,显得不够威武,但是要知道,交警也是警察,蓄意违抗命令,同样会被惩罚的。

下雨时,开车溅水是备不住的事,如果溅的是交警?还发视频?这就是有意而为之了!警察穿着制服,就是代表着正在执行公务!这名男子的行为可认为是挑衅!!

应当加重处罚!危险驾驶罪!

根据视频(录音录像)显示,该沈阳男子侵害的对象: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应该说,他故意加速溅起水花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其行为后果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正常人驾驶无防护的摩托车,被水花劈头盖脸溅射,猝不及防下,分分钟可能翻车,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首先从交通安全法规看,该男子一边开车,一边录像,已经违反了驾驶员开车不得打电话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其次,他自己的录像表明,他的故意加速竞逐,丝毫没有顾及到行为将导致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道德层面上,他的恶劣行为表明其道德败坏,如果今天对付交警,以后针对其他人一定更加肆无忌惮!况且他将所作所为上传到网络,引起社会严重后果,此风不可长!

骂交警的都是被贴过罚单的家伙,你不违反交通法谁还故意要贴你条,你以为你是谁啊,靠你50拯救世界?特别是车乱停的家伙,你说你买得起车停不起车买你妹的车装逼啊。很多时候直接把机动车道直接停满了还有些停在人行道上的反过来还要反咬一口这些行人和非机动车真没素质都到机动车道上来了。你以为我们乐意犯险去机动车道开么有位置干嘛费那事。一群人渣下班好好的停在非机动车道后面借道转弯的借道非机动车道的喇叭按个不停让了你别的开车的看了又要说你看看开电动车多没素质停在什么地方,我去你妈的,让了出了事故这帮渣一溜烟开走了关你屁事你说不罚你罚谁。还怨交警,国家就不要他们罚款两次直接吊销驾照就行了。这点意识没有还开你妈的车。回去开好玩具车先。

我就想问,在那里瞎喷的人,你们真的看清楚了内容么?文中说的是,该男子故意溅水后,上传视频装逼的。交警当场是没有做过任何事情的,当成是对方的不小心。然后这个傻逼还上传视频进行侮辱,警察在执勤过程中,民众是有很多事情不能做的,不信你去查下法律。闭着眼睛瞎喷的,拜托你们把眼睛睁开好不好?如果这种人都要去维护,你们和日本那帮子右翼有什么却别!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三观出了问题?我看见很多人在骂交警,说交警乱罚款,濺水活该,也有的觉得交警是为人民服务的,被溅水应该宽容。首先被交警罚的请问是否真的一点错误没犯,或者交警跑到你家去我所看到的不仅仅是对一个人人格的践踏,还有对法律,对社会工作者的蔑视!我想如果被濺水的是你,早都打起来了吧!不管怎么样,我希望有人能理解交警,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坏的!不喜勿喷

开车男子确实不对也很违背道德,但刑拘量刑过重!如果是逬溅行人一身水也可以报警将其刑拘吗?如果是交警之前是发现这辆车有问题在阻拦并要求其停车过程中被逬溅一身水可以认定为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并将其刑拘,但依然不能仅仅将其逬溅交警一身水做为刑拘的理由!法律轻重与否,关键是否能够一视同仁!

不发视屏就没事。打个比方,一个司机给儿子娶名叫交警,他可以说,我儿子是交警,我每天日交警妈。这样就不对,这就是侮辱人家,如果他说,取名交警,希望他长大成为一名交警。他没毛病啊。你一发视屏,你这不是明显故意的嘛?你不发视屏,你可以说无意的。

如果不小心溅到交警身上,摇下车窗说明一下没注意有水,这样不会被处罚,这个是故意溅到交警身上并且发到网络里面嘚瑟用,公然挑衅交警的威严,不管是不是在执法阶段,因为交警穿了那一身衣服,那一身衣服是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利,也就是相当于你在挑衅国家的威严,不处罚你处罚谁?

2021-10-21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