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路怒”男多次脚踹出租车,现已被刑事拘留, 你怎么看?

你好!这里是众和法律为你提供咨询服务

首先,个人情绪发泄到公共场合,本身就是影响公共秩序,损甚至害公共利益的,是极其幼稚的一种行为,严重的会受到刑罚。所谓的“路怒症”不过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幌子。

案情回顾

近日,在三亚市河西路一出租车司机按喇叭示意前面的骑电动车避让并超车,引骑电动车驾驶人黄某不满,之后竟一路追赶并故意撞击出租车。停车后,黄某用脚踹出租车的前盖、车门等,使出租车多部位受损。不久,黄某的朋友赶到现场后因不满出租车司机不能私了此事,辱骂推搡出租车司机,导致交通堵塞。目前,黄某及他的朋友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下方评论留言咨询,或者添加头条号私聊咨询

就事论事来说,三亚“路怒”男脚踹租住车一案,已被公安机关刑拘,那他涉嫌什么罪名呢?很值得讨论,具体情况我们并不知晓,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但从公安机关做出的刑事拘留来看,该男子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看来当时的影响还是比较大。因此就该男子可能涉嫌罪名我们也只能假设分析:一种情况:如果该男子和出租车司机在公共道路上抢道,追溯竞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之后停车脚踹出租车,影响恶劣的,该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罪和寻性滋事罪,数罪并罚;一种情况,该男子与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口角,并脚踹出租车,扰乱交通秩序,危险到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无论如何,路怒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路怒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把问题激化,一时冲动带来的后果可能会超出你的承受范围,不要图一时之快,悔终生之恨。

开车难免会出现变道抢道抢速的情况发生,有时是因为你后者别人有急事,赶时间,我们还是多一份理解和宽容,但不免有些人本身性子急,脾气暴,一点就着性子,开车想极品飞车一般,对于这些人还是要远离它。

解决路怒一族需要的不仅仅违法犯罪后的制裁惩罚,更需要的是驾驶司机的文明礼让,文明驾驶。

作为出行领域的工作者,对于开车容易路怒症的人,我是相当的鄙夷、不屑。任何人都不得损坏他人财产,不得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些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感到惭愧。

这里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位怒路犯者的心理。通常来说,大部分路怒症候群人,有一些心理疾病。他们中大多数人,平时做人做事也容易冲动。平时称王称霸惯了,所有人都必须让着他们,由着他们,否则就是轻则一顿骂,重则出手伤人,就相当于现在的黑恶势力。这里讲个例子:有次在高速开车,碰到个路怒症。当时只见他左突右转,不停的超车,在超前面的一辆奔驰的时候差点被撞到,人家按了一下喇叭,然后就开始各种怼人了,故意别车,到他前面刹车。只要有人车超过他,一律都要超回去。感觉开了一段路各种险象环生。人不能只为自己。

再来说说出出租车司机,开车是工作,谋生的手段。长时间的开车,无论在身体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都承载了巨大的压力,由于没有正确的释放和引导,就会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出租车司机开车的时候感觉整个路都是自己的,随时插队,随时掉头,随时停车。这三个随时无论哪个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于跟着他们后面的司机会非常的气愤。所以出租车师傅们,你们也得养成良好的开车素质。

2021-10-22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