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刚刚爆出一个小伙驾驶奔驰,定速巡航120Kph不可以刹车降速,如果是这个事情有故意挑拨的嫌疑,今年又来一个西安车主购买奔驰,奔驰漏油,这个事情就是板上钉钉,想洗都洗不掉!奔驰这几年有点儿说不顺畅~
新车还没出4S店,就发现发动机漏油,虽然该发动机可能没啥问题,一个螺丝松了的缘故,但足以看出整车质量如何,一个螺丝在我们眼里可能不重要,但对于整车关键零部件却是重要之至,德国的工匠精神毁于一旦,估计事后生产这个车辆的整个班组都要跟着训话吧~
买个新车,还没出门就坏了,换谁都相当生气,仅仅要求更换发动机?车还没开,就变成二手车了,谁都受不了!这个年代是仗势欺人的年代,如果奔驰车主稍微软弱一些,最后处理结果只能是更换发动机或者维修,但为了消费者利息,我觉得奔驰车主做的无可厚非,交车时候出现问题,简直是0容忍!
其实挺纳闷,为何新车发动机就出现漏油情况?发动机变速器质检机构没有检查吗?这个可是最低级的错误了~整车生产线下来之后,整个底盘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果其他环节没有问题,只能说奔驰汽车卖的太多了,质监人员检查项目都有些乏味了!
如果最后查出来整车质检没有问题,那4S店内部改装出了问题,一切结果由4店承担,这结果就让4S店崩溃了,车辆还没出手,直接把招牌砸了~我觉得这对于奔驰来说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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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按照条文,只要这个奔驰漏的不是汽油,是机油变速箱油,4s就可以不退,而是修两次还不好,才能退。
但是,修两次对车的贬值,法律就不管了,消费者是事实损失的。
这个3000公里是上限,问题是没有下限,开了发票,开100米出问题,和3000公里一个待遇。
这就很麻烦了,消费者提车前,车已经被工作人员给开坏了,修过了,但是能开。消费者只要开了发票提了车。
再动1米,发现车坏了,就只能修不能退了。而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要提的车之前经历了什么。所以,目前的政策(2013年版本),是有问题,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如果这个女车主不极端,还真解决不了,我个人认为应该有个无条件退车日期。
车辆禁止更换发动机,这项在汽车服务以及维修手册里也严重提名过,更换过发动机的车辆年检车辆是也会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谈论不好可能会罚钱,更严重可能扣除你的驾驶证,扣留你车辆(更换过发动机的车辆属于非法改装车辆),所以我个人建议找4s店更换新车辆,这样对自己也是一项安全保护